2016年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作者:七宝保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2日
七宝保教管理员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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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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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招生通告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本地区常住户口适龄入园婴幼儿的摸底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

(1)本市户籍:

(a)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b)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A)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件入园;

(C)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D)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闵行区七宝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3)其他情况:

(A)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C)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D)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无法提供户口簿或中国护照的幼儿,均按外籍生收费;

(3)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4、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七宝村(七莘路以东除陈家塘别墅)友谊村、红明村、号上村、九星村(原东风村夏家旗杆、李家木桥、范家塘、大小赵家巷、沈长浜、胡家塘、陈家塘)、东风公寓(富强街3弄59支弄)、三佳花园(新镇路1060弄)、蒲汇新村(青年路88弄)、蒲汇公寓(青年路77弄)、青年路25弄、蒲汇别墅(新镇路1258弄)、横沥新村、宝南路桥东、富强街桥东、学院新村(新镇路701弄)、宝仪新村(新镇路876弄)、水景书香苑(新镇路888弄)、东方花园(七莘路2288弄)、东方花园二期(新镇路603弄)、莲浦府邸二期(宝铭路88弄)、东方花园三期(荣谊路108弄)

三、报名日期:

2016年5月21、22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中谊路361号)

五、本园收费标准: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小班保育教育费:225元/月;

六、招生热线:

招生热线电话:34101010         负责老师:张老师

七、招生须知:

按局、镇招生工作指示,依据“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报名当天,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分别带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社保卡(上海户籍幼儿携带)(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无幼儿名字,请提供幼儿与房产人关系的证明(6)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我们将于8月1日发录取通知书。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万泰分园招生通告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本地区常住户口适龄入园婴幼儿的摸底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

(1)本市户籍:

(a)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b)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A)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件入园;

(C)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D)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闵行区七宝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3)其他情况:

(A)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C)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D)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4、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万泰花园(七莘路2299弄)   友谊村   碧林湾(中谊路666弄、888弄)     富丽公寓东区(七莘路1666弄)    富丽公寓西区(七莘路1999弄)           皇都花园(顾戴路2000弄)  莲浦府邸一期(七莘路1818弄)     蓼花汀(七莘路1728弄)     万兆东庭(东碧林湾苑)    七莘路1890弄    

中华村(中春路6689弄)     丽友新村(七莘路2055弄)   水榭花堤(七莘路2299弄26支弄)

三、报名日期:

2016年5月21、22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万泰分园(闵行区七莘路2299弄123号)

五、本园收费标准: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万泰分园小班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六、招生热线:

招生热线电话:34101010         负责老师:张老师

七、招生须知:

按局、镇招生工作指示,依据“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报名当天,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分别带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社保卡(上海户籍幼儿携带)(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无幼儿名字,请提供幼儿与房产人关系的证明(6)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我们将于8月1日发录取通知书。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广海分园招生通告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本地区常住户口适龄入园婴幼儿的摸底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

(1)本市户籍:

(a)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b)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A)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件入园;

(C)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D)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闵行区七宝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3)其他情况:

(A)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C)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D)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



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4、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广海花园(七莘路2315弄)        风荷兰亭(宝联路88号)     华宝花园(华茂路18弄、32弄)    保利名苑(华茂路100弄)

亿豪名邸(七莘路2358弄)        园艺新村(七莘路2628弄)

三、报名日期:

2016年5月21、22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广海分园(闵行区七莘路2315弄69号)

五、本园收费标准: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广海分园小班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六、招生热线:

招生热线电话:34101010         负责老师:张老师

七、招生须知:

按局、镇招生工作指示,依据“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报名当天,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分别带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社保卡(上海户籍幼儿携带)(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无幼儿名字,请提供幼儿与房产人关系的证明(6)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我们将于8月1日发录取通知书。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叠彩分园招生通告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本地区常住户口适龄入园婴幼儿的摸底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

(1)本市户籍:

(a)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b)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A)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件入园;

(C)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D)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闵行区七宝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3)其他情况:

(A)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C)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D)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



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4、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联明村(除5队沈家塘、6队毛家厍、7队杨家坟) 万兆叠彩家园(七莘路2588-2855弄)  奔驰别墅(联明路255弄)   华星别墅(联明路125支弄)  黎明花园(联明路2465弄30支弄)   宝南新村(七莘路2455弄、联明路10弄)  宝隆新村(七莘路2938弄)   惠明苑(联明路338号)  华夏茗苑(宝南路508弄)竹行弄   南西街   浴堂街    宝南路桥西   富强街桥西  七宝镇南街    南东塘滩     南东街

三、报名日期:

2016年5月21、22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叠彩分园(闵行区七宝联明路170号)

本园收费标准: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叠彩分园小班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六、招生热线:

招生热线电话:34101010         负责老师:张老师

七、招生须知:

按局、镇招生工作指示,依据“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报名当天,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分别带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社保卡(上海户籍幼儿携带)(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无幼儿名字,请提供幼儿与房产人关系的证明(6)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我们将于8月1日发录取通知书。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莱茵分园招生通告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本地区常住户口适龄入园婴幼儿的摸底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

(1)本市户籍:

(a)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b)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A)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件入园;

(C)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D)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闵行区七宝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3)其他情况:

(A)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C)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D)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



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4、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七宝村陈家塘别墅   京都苑(青年路369弄) 白浪新村(青年路267弄)       塘北居委(除吴宝路27弄)    北东塘滩     青年路147-403号                          

明泉公寓(青年路)    七宝镇北大街 

三、报名日期:

2016年5月21、22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莱茵分园(闵行区七莘路2929弄陈家塘旁)

五、本园收费标准: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莱茵分园小班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六、招生热线:

招生热线电话:34101010         负责老师:张老师

七、招生须知:

按局、镇招生工作指示,依据“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报名当天,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分别带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社保卡(上海户籍幼儿携带)(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无幼儿名字,请提供幼儿与房产人关系的证明(6)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我们将于8月1日发录取通知书。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佳宝分园招生通告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是闵行区教育局及七宝镇政府双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了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今年本地区常住户口适龄入园婴幼儿的摸底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6年4月15日之前)

(1)本市户籍:

(a)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b)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A)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件入园;

(C)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D)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闵行区七宝镇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由镇教委统筹安排;

(3)其他情况:

(A)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B)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C)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D)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



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相关说明:

(1)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2)父母一方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是在本区申领且在有效期内的。

4、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特殊幼儿,应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至相应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就读。智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智学校报名登记,听力有障碍的幼儿可到启英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招生范围:

新龙村   佳宝新村(1-4村)   华莘花园(新龙路1058弄)    海星公寓(吴宝路160弄)        金球花园(吴中路2727弄) 

明泉花园(漕宝路3369弄)       广达花园(吴宝路580弄)     兴隆别墅(吴中路2768弄)       汇宝公寓(吴中路139弄)       

嘉景苑(吴宝路169弄)          吴宝新村(吴宝路27弄)    欣源公寓(吴宝路228弄)      金泰公寓(漕宝路2999弄)

三、报名日期:

2016年5月21、22日二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地点: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佳宝分园(闵行区佳宝四村57-58号)

五、本园收费标准: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佳宝分园小班保育教育费:175元/月;

六、招生热线:

招生热线电话:34101010         负责老师:张老师

七、招生须知:

按局、镇招生工作指示,依据“方便家长、相对就近、统一调配”的原则。报名当天,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分别带好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社保卡(上海户籍幼儿携带)(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预防接种卡(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上无幼儿名字,请提供幼儿与房产人关系的证明(6)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我们将于8月1日发录取通知书。

闵行区七宝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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